計畫目的:
為培育國際事務青年人才,使具備國際視野及國際事務能力,並於出國研習期間深入僑社駐點學習,增進學員對政治、外交、戰略、文化及僑務等海外事務之接觸與瞭解,以結合學術理論與實務經驗提昇整體研習效益。 

主辦單位:
僑務委員會、外交部、國防部、教育部、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、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
 
協辦單位:
美國地區駐外館處、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及僑團

執行單位:
僑務委員會

培訓計畫:
分為兩種,依據學員選填志願及甄選成績分發
(一) 參加國際事務課程
           由錄取學員自行申請美國大學於暑期開設之國際關係、國際事務及戰略研究等相關課程,
           課程結束後參加駐外館處安排之助點實習活動。

(二) 參與領導訓練課程
             規劃專題演研討與學術座談交流、參訪美國公共行政組織及聯邦政府機構、拜會美國官員與政、學、商界領袖、
             參與美國民間機構與團體、美國歷史及文化深入之旅等課程,詳細內容依本會委託承辦機構規劃定案後,另行公布。


報名資格:

(一)年滿20歲至35歲(64年7月1日(含)至80年6月30日(含)出生者)具有國內大學學歷或同等學歷以上(排除具國外學歷者),並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青年,對政治、外交、戰 略等國際事務相關領域有興趣且未曾獲遴選參加本計畫者。


(二)經檢定具托福(TOEFL)紙筆型態成績457分、電腦型態(cbt)成績137分、網路型態(ibt)47分、雅思(IELTS)4分、多益(TOEIC)550分或全民英檢中級(或其他英語檢定同等級能力)以上語言能力,對政府單位涉外事務有興趣,並具有赴美國大學參加暑期研習課程所需之英文能力者。

(三)受補助期間,未同時受領政府其他機關出國進修公費。

(四)報名者需檢附各項學經歷證件。

(五)符合上述各項規定並於35歲前曾育有子女之女性申請人,經檢附相關證明文件,每一胎得延長申請年限二年,不受35歲之限制,惟最高不得超過39歲。

(六)具現役軍人(包含義務役及志願役)身分之報名者,需檢附少將級(含)以上單位主官同意函。



權利義務:

(一)學員共同之權利義務:

1.研習期間每兩週需至指定之網路日誌(Blog)至少填寫一次研習紀錄,研習結束返國後須配合本計畫安排之相關行程,提交  中、英文心得報告(各2,000字以內)。
2.為宣傳本活動效益,學員可將學習心得投稿國內各大媒體,凡經刊登者可獲稿費補助。
3.其他相關權利義務請依據「100年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計畫」─研習人員須知辦理。


(二)學員個別之權利義務:

  A.參加「國際事務課程」學員之權利義務如下:

 1. 錄取學員之學雜費於新台幣75,000元額度內檢據核實支給。
 2. 錄取學員之生活費用以每人每日新台幣1,100元核實支給,並以54日為補助上限(需檢附出入境資料)。
 3. 錄取學員之機票款依其選讀學校之地點,分區計算,補助標準如下:
(1)申請就讀華府、紐約、波士頓等美東地區學校,補助機票款新台幣40,000元。
(2)申請就讀西雅圖、舊金山、洛杉磯、橙縣等美西地區學校,補助機票款新台幣27,200元。
 4.錄取學員補助款將分二期撥付,第一期款項新台幣80,000元於學員出國前提交入學許可後核發,第二期款為補助總額扣減第一 期款之餘額,於學員返國後2個月內完成各項應履行義務後核發。
 5.除研習課程外,配合本會、駐外館處及僑教中心所安排之行程參加駐點實習,無故缺席者,將視情節追繳補助款。相關活動日程安排如下:
(1)行前學習分享營:100年4月9日至11日
(2)誓師授旗大會:100年6月3日
(3)學員出國研習:6月上旬~8月底止
(4)駐點實習活動:由駐外館處因地制宜安排
(5)成果發表暨返國座談會:100年9月7日
 6.參加駐點實習往返之交通由學員自理,請優予選讀美國華府、紐約、波士頓、西雅圖、舊金山、洛杉磯等城市之學校,以利駐外單位就近照料。
           
 B. 參加「領導訓練課程」學員之權利義務如下:

 1. 學員參訓包括經濟艙機票及培訓費用共計約美金10,500元,由本計畫及承辦機構共同支付美金10,000元,學員自付差額美金500元。
 2.辦理各項簽證及保險等費用由學員自理。
 3.學員自付費用美金500元,請繳交予承辦機構,以利辦理各項作業。
 4.簽署承辦機構訂定之旅遊責任的歸屬協議。
 5.除承辦機構規劃之課程外,需配合本計畫所安排之活動行程,無故缺席者,將視情節扣抵履約保證金。 相關活動日程安排如下:
(1)行前學習分享營:100年4月9日至11日
(2)誓師授旗大會:100年6月3日
(3)參加2011年培訓計劃:7月20日至31日
(4)行程總期限:7月19日台北出發 至 8月2日回台北共15日
(5)成果發表暨返國座談會:100年9月7日
              

 培訓模式:  

(一)參加國際事務課程:
 1.培訓時間:54天,含駐點實習時間。
 2.培訓人數:50-55人。
 3.培訓內容:由錄取學員自行申請美國大學於暑期開設之「國際關係」、「國際事務」及「戰略研究」等相關課程,課程結束後參加駐外館處安排之駐點實習活動。
(二)參加領導訓練課程:  
 1.     培訓時間:約2週,不另安排駐點實習。
 2.     地點:美國華府等東北部城市。
 3.     培訓人數:10人。
 4.     培訓內容:將規劃專題研討與學術座談交流、參訪美國公共行政組織及聯邦政府機構、拜會美國官員  與政、學、商界領袖、參訪美國民間機構與團體、美國歷史及文化深入之旅等課程,詳細內容俟本會委託承辦機構規劃定案後,另行公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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